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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春季防火温馨提示

    时间:2023-03-20 14:23  点击:

    春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及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您注意春季防火。保卫处做出如下提示:

    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维护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标识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不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主动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加强宿舍安全防范

    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拉、乱接电线;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并拔下插头;不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在宿舍使用打火机等引火物品;在办公室、宿舍等场所,要做到人走断电。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

    在实验室实验或工作时,请各位师生一定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安全状况,及时清除影响实验室安全通道通畅的物品,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不得随意焚烧杂物和垃圾。

    四、加强公共场所安全防范

    春季风力较大,火势容易蔓延,严禁在室外焚烧垃圾、杂草和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消防安全靠大家,切忌麻痹大意,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师生员工如在校内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或其它安全问题,请及时报至保卫处。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571-8507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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