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会同学院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保密教育,促进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负责落实校园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和禁毒的各项具体措施,以及国家安全防范等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二、维护学校正常的治安秩序,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查处与安全保卫有关的违纪事件;负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种破坏活动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物的安全。
三、配合学院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负责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
四、负责在校师生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校内外来临时工、校内建筑工地外包工等人员的暂住证和出入证,负责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五、配合学校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有关教育、信息工作,做好政保工作,预防和及时处置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发事件。
六、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