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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管理

校卫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10-11-19 02:36  点击:

一、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二、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个人的被子起床后须叠放整齐。

四、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五、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时不穿的衣、鞋须摆放整齐。

六、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七、电视、手机音乐等的声音不得过大,对他人造成妨碍。

八、晚11点后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睡眠。

九、宿舍不得随意留宿外人或亲友,有特殊情况应告知有关领导。

十、晚上因故未归应向有关领导说明。

十一、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十二、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三、房间的清洁由队员负责,执行轮班制,应及时打扫房屋,班长每日督促进行卫生清洁。

十四、严禁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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