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今接到留下派出所通知,为加强管理规范暂住证办理,派出所要求凡是想办理暂住证的学生必须由保卫处集中办理,具体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1、户口未迁入我校的学生;
2、在每周一至周三,在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期间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综合楼保卫处办公室(一楼1102)报名并办理,于下一周周三持本人学生来领取,不可代办。
3、 请各系配合落实,督促本系想办理暂住证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来保卫处申请办理!
特此通知!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