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对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根据《浙江长征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学院批准,自2018年3月7日起启用新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并根据《管理规定》有关细则进行管理。原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自2018年3月20日起停止使用。现将有关办(换)机动车通行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办证对象:本院教职员工机动车。
2、办理车辆通行证要求:
① 需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非本人,须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
② 须填写通行证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后交保卫处办理;在保卫处领取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或可在各部门邮箱下载,正反面打印。
3、学院公用车辆由车队主管统一负责办理。
4、学院后勤各经营单位及个人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在保卫处领取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由总务处主管签字盖章及保卫处领导核准,按照学院的规定统一办理。
办理通行证地点:保卫处(行政楼1102室),联系电话:85076999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