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和校园秩序,对校内车辆进一步加强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后勤送货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才可进入学校,因特殊情况需在其它时段进校的,必须经保卫处同意。
2、校内所有三轮车必须到保卫处报备,并在指定区域充电和停放,未经报备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3、校园内所有机动车辆在中午高峰时段(11:20—12:30),不得出入学生生活区域。
4、校园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严禁酒驾,违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望各部门周知,确保通知到本单位内所有车主。
保卫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