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员工宿舍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教职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的安全,针对目前部分员工违章用电现象,学院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会议决定:坚决禁止员工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院员工宿舍管理参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禁止在宿舍存放、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锅、电磁炉、电炉、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未经批准不得在寝室安装使用空调、冰箱等制冷、制热电器。禁止私自拆、接电源或拆修配电设施。员工自用的生活电器(充电器、台灯、电视机、电风扇等)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准使用“三无”电器。人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应关闭一切用电设备。
二、为确保宿舍用电安全,有关部门将对员工宿舍的用电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章电器立即予以没收(检查结果报保卫处备案)。对违反《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保卫处、总务设备处
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