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对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根据《浙江长征学院校园交通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学院批准,自2011年2月28日起启用新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并根据《管理规定》有关细则进行管理。原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自2011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现将有关办(换)机动车通行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每人限办一辆;提供本人驾驶证复印件并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1);
2、各位教职员工应配合保卫处做好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办理(更换)工作。
3、需要办证的每位机动车驾驶员仔细阅读《浙江长征学院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1)、
办理通行证地点:保卫处(行政楼1103室),联系电话:85076999
保卫处
2011-2-28